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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历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1年7月23日-8月初在上海望志路106号(现为兴业路76号)举行。会议最后一天移至浙江嘉兴南湖。出席代表有:上海的李达、李汉俊,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广东的陈公博,日本东京的周佛海,共12人。共产国际派马林(荷兰人)和赤色职工国际代表尼柯尔斯基(俄国人)出席了会议。陈独秀当时在广州任职,未出席会议他委托包惠僧参加大会,并提出了一个“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中制,应该是信仰共产主义,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共产主义”的党纲交大会讨论。张国焘主持会议。这次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2年7月16日-23日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张国焘、李达、蔡和森、高君宇、王尽美、向警予、施存统、项英、邓恩铭、邓中夏、张太雷等12人,代表195名党员。大会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探索,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言阐明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制定了党的革命纲领。第一次提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9个决议案:(一)《关于世界大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二)《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三)《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决议案》、(四)《中国共产党加入第三国际决议案》、(五)《关于议会行动的决案》、(六)《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决议案》、(七)《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八)《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九)《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并决定出版党中央机关刊物《向导》周报。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蔡和森、高君宇为中央执委会委员,邓中夏、向警予、李达为候补委员,陈独秀被推选为委员长,蔡和森任宣传委员,张国焘任组织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3年6月12日-20日在广州东山恤孤院后街31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瞿秋白、张太雷、张国焘等30多人,代表党员432人。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国共合作问题。大会接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于本年1月12日通过的在中国实行国共合作的决议。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宣言》、《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和8个决议案:《关于第三国际第四次大会决议案》、《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关于党员入政界的决议案》、《劳动运动决议案》、《农民问题决议案》、《妇女运动决议案》、《青年运动决议案》。大会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毛泽东等为正式委员,邓培、邓中夏等候补委员。选举陈独秀、毛泽东、蔡和森、谭平山、罗章龙组成中央局。推选陈独秀为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负责中央的日常工作。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5年1月11日--22日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李维汉等20名代表,代表全国994名党员。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党如何加强对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的领导,如何在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两方面进行准备,以适应革命大发展的需要。大会通过《对于出席共产国际第五次大会代表报告之议决案》、《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之议决案》、《对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代表报告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状况之议决案》、《对于同志托落茨基态度之议决案》、《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对于职工运动之议决案》及对于农民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党的组织、宣传工作11个议决案,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大会宣言》。大会选举了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张国焘等为正式委员,邓培、罗章龙等为候补委员。推选陈独秀为中央总书记。兼中央组织部主任,彭进之为中央宣传部主任,张国焘为中央农工部主任,蔡和森、瞿秋白为中央宣传委员,以上5人组成中央局。
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7年4月27日-5月10日在汉口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陈独秀、蔡和森、瞿秋白、毛泽东、任弼时、刘少奇、邓中夏、张国焘、彭湃、方志敏、恽代英、罗亦农、董必武、项英、陈潭秋、苏兆征、向警予、蔡畅等80人,代表全国57900多名党员。会议中心议题是总结过去经验,明确今后革命发展前途,确定党在最近时期的任务。陈独秀代表第四届中央执委会作了《政治与组织的报告》。共产国际代表罗易作了关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于上年11月提出的关于中国问题的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接受共产国际第七次大会关于中国问题决议案之决议》、《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议决案》、《土地问题议决案》、《职工运动议决案》、《组织问题议决案》、《对于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决议案》及《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大会选举出中央委员会,选举陈独秀、李维汉、瞿秋白、蔡和森、李立三等为中央委员,毛泽东、陈潭秋等为候补委员。选举陈独秀、张国焘、李维汉、蔡和森、李立三、瞿秋白、谭平山为中央政治局委员,苏兆征、张太雷、陈延年、周恩来为候补委员,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瞿秋白为政治局常委,继续推举陈独秀担任中央总书记。
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28年6月18日-7月11日在莫斯科近郊兹维尼果罗德镇塞列布若耶别野举行。出席正式代表84人,候补代表34人,代表全国13万多名党员。瞿秋白致开会词并作《中国革命与共产党》政治报告,周恩来作《组织问题报告和结论》、《军事报告》,刘伯承作军事问题的补充报告,共产国际书记布哈林向大会作报告,阐述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和形势等问题。大会通过了《政治决议案》、《苏维埃政权组织问题决议案》、《土地问题决议案》、《农民问题决议案》、《职工运动决议案》、《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关于组织问题草案之决议》、《宣传工作的目前任务》、《关于共产青年运动的工作决议案》、《妇女运动决议案》、《关于党纲的决议案》、《关于民族问题的决议案》等,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四次修正案,还通过了定广州暴动为固定的纪念日以及关于党纲、大会宣言问题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审查委员会。在7月19日举行的六届一中全会上,苏兆征、项英、周恩来、向忠发、瞿秋白、蔡和森、张国焘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关向应、李立三、邓中夏、吴章龙等为候补委员;选举苏兆征、白忠发、项英、周恩来、蔡和森为政治局常委,李立三等候补常委。推选向忠发为中央政治局主席兼中央常委主席。
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4月23日-6月11日在延安举行。出席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毛泽东主持大会,并致《两个中国之命运》的开幕词。毛泽东在开幕词中指出:中国面临着两个前途和两种命运的斗争,党的任务是要用全力去争取光明的前途和光明的命运,反对另外一种黑暗的前途和黑暗的命运。大会听取了毛泽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报告分析了国内外的政治形势,指出了抗战的前途和任务,并号召全党发扬三大作风,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党的任务而斗争。朱德作了《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提出八路军、新四军当前的中心任务是实现从抗日游击战争到正规战争的战略转变,以迎接抗日战争的大反攻。刘少奇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周恩来作了《论统一战线》的重要发言。任弼时、林伯渠等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陈云、叶剑英、陈毅等同志发言,分别论述了党的政治路线、军事路线、组织路线和思想路线的基本精神。大会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案》、《关于军事报告的决议案》和新党章,通过了《关于死难烈士追悼大会的决议》。大会分析了形势,指明抗战的前途和任务,制定了党的政治路线,这就是: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大会制定了人民军事路线的完整体系。新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任弼时等44人中央委员,廖承志、王稼祥等33人为候补委员。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1956年9月15日-2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正式代表1,026人,代表全国1073万名党员,候补代表86人(另有21人未到会)毛泽东致开幕词,刘少奇作政治报告,邓小平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周恩来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朱德、董必武等作了重要发言。大会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1962年)的建议》。会议主要确定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提出了国内主要矛盾的新结论,作出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二、坚持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经济方针;三、强调加强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四、着重提出了执政党的建设问题,重申了党反对个人突出、反对对个人歌功颂德的方针。会议选举了中央委员会正式委员97人和候补委员73人。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9年4月1日-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512人代表全国2200万名党员。毛泽东主持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林彪代表党中央作政治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党章把林彪作为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入总纲。大会还选举了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3年8月24日-2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249人,代表全国2800万名党员。毛泽东主持大会。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王洪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7年8月12日-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1510人,代表全国3500多万党员。华国锋主持大会并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叶剑英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邓小平致闭幕词。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修改党章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大会总结了同四人帮的斗争,宣告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重申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期党的根本任务。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华国锋的错误影响,大会没有能够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仍然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错误判定四人帮推行的是一种所谓极右的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强调党的任务是反右而不是纠左,继续肯定党内有走资派,并继续说像文化大革命这种性质的政治大革命还要进行多次等等,因而这次大会未能完成从理论和党的指导方针上根本拨乱反正的任务。大会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一中全会
1977年8月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二中全会
1978年2月18日-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的召开,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全会对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76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分别提请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新歌词,也决定提请五届人大会议讨论。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18日-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对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
全会重新确定了党的正确的思想路线,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
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否定了党的十一大沿袭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等左倾错误观点。
全会重新确立了党的正确的组织路线,决定在组织上健全党规党纪,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反对接受和制造个人崇拜,加强集体领导。
全会还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其中包括关于1959年庐山会议对彭德怀等人的错误批判和错误结论、关于薄一波等61人案件、关于反击右倾翻案风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及对邓小平1975年工作的评价。全会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的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
全会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订了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讨论和试行。为把农业搞上去,必须首先在农村实行改革,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
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开始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全会增选陈云为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邓颖超(女)、胡耀邦、王震为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为中央委员。
为了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全会决定建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选举产生了中纪委书记、常务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四中全会
1979年9月25日-28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讨论通过了叶剑英代表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了纠正农村工作中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切实保护农村中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推行适合中国农业生产力现状的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方式和分配方式。全会增选赵紫阳、彭真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王鹤寿、刘澜涛、安子文、李昌、杨尚昆、周扬、陆定一、洪学智、蒋南翔、薄一波为中央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五中全会
1980年2月23日-29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的大部分议程是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通过7项决定:提前召开党的十二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政治局常委,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彻底为刘少奇同志平反,撤销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他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批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的辞职请求,免除或提请免除他们所担任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
1981年6月27日-2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肯定了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实事求是地评价了建国32年来的功过是非,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组成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增选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七中全会
1982年8月6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决定1982年9月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交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全会还讨论并通过了分别给我们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刘伯承同志、蔡畅同志的致敬信。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2年9月1日-1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正式代表1545人,候补代表149人。代表全国3965万多名党员。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胡耀邦代表党中央作了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叶剑英、陈云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大会通过决议,批准胡耀邦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李先念致闭幕词。《报告》明确规定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制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步骤,提出建设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高度精神文明,制定了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方针,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根据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大会决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一中全会
1982年9月12-1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胡耀邦、赵紫阳主持。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批准了顾问委员会和纪检委的组成人员。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二中全会
1983年10月11日-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确规定了整党的基本方针、基本任务、基本政策和基本方法。选举产生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胡耀邦任主任。万里、余秋里、薄一波、胡启立、王鹤寿为副主任,王震、杨尚昆、胡乔木、习仲勋、宋任穷为顾问。邓小平作了题为《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的讲话。陈云在会上重点讲了清理二种人和共产党员不能以权谋私等问题。会议递补候补中央委员杨泰芳、郎大忠(藏族)为中央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
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阐明了加快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全会还一致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决定》。决定于1985年9月召开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四中全会
1985年9月16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决定于1985年9月18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全会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决定将这个文件提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全会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合作和交替的原则。全会收到了叶剑英等一批老同志分别请求不再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信,全会高度评价这些老同志从党和人民利益出发,积极促进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动,同意他们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并向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全会给叶剑英同志和黄克诚同志写了致敬信,在他们由于健康原因请求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的时候,以全会的名义表达全党同志对他们的崇高敬意和亲切问候。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1985年9月18日-23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主持会议。胡耀邦致开幕词。赵紫阳在会上就《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作了说明。代表们就局部调整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代表们认为,为了使党的领导机构保持旺盛的活力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的新老交替,已经成为关系全局的重要问题。22日,会上宣读并同意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同意一部分老同志不再担任中央三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提请全国代表会议审议的报告》。会议同意叶剑英、邓颖超等64位同志不再担任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李井泉、肖劲光等36位同志不再担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黄克诚、王从吾等31位同志不再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议增选了中央委员会委员56人,候补委员35人;增选了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56人;增选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1人。23日,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邓小平、陈云讲了话。李先念致闭幕词。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五中全会
1985年9月24日在北京举行。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主持了这次会议。全会按照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成员新老交替和年轻化的原则,对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的、中央政治局反复酝酿的候选人名单,进行了充分的认真的讨论,对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的成员进
行了局部的调整。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
1986年9月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阐明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是新时期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全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尹长民为中央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七中全会
1987年10月20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决定,1987年10月25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会讨论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一致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请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全会讨论并原则同意《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决定将这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写入中央委员会向党的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全会确认1987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关于接受胡耀邦辞去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和推选赵紫阳代理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决定。全会还确认198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撤销沈图中央委员职务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全国4600余万名党员。会议主题是加快和深化改革。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赵紫阳受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托作了题为《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下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赵紫阳致闭幕词。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一中全会
1987年11月2日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主持会议。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及成员。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二中全会
1988年3月15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赵紫阳代表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报告。《谈中央政治局四个多月来的主要工作及今后进一步贯彻十三大精神的思路与布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并经党内外广泛协商,拟向七届全国人大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七届全国政协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三中全会
1988年9月26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赵紫阳代表中央政治局作的工作报告。还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对《初步方案》,全会建议国务院在今后5年或较长一些时间内,根据严格控制
物价上涨的要求,并考虑各方面的实际可能逐步地、稳定地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四中全会
1989年6月23-2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李鹏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会议认为,赵紫阳同志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犯了支持动乱和分裂党的错误,对动乱的形成和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错误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他在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期间,虽然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在指导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也有明显失误。特别是他主持中央工作以来,消极对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方针,严重忽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鉴于赵紫阳同志的上述严重错误,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全会对中央领导机构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五中全会
1989年11月6日-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五中全会关于同意邓小平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决定江泽民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杨尚昆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刘华清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杨白冰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秘书长。江泽民在会议结束时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六中全会
1990年3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李鹏在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决定》提出,党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首要的问题是建立健全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保证决策和决策的执行符合人民的利益。要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要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克服消极腐败现象。要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七中全会
1990年12月25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会议期间,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的基本内容是:
1.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本要求和今后十年和八五时期经济建设的重点;
2.制定与实施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必须遵循正确的指导方针;
3.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下大力量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的素质。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八中全会
1991年11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到本世纪末确保粮食总产量达到5000亿公斤,农村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一番。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000人。江泽民作了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决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党。大会选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名单附后)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同意关于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建议,并向中央顾问委员会和老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大会还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党章。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一中全会
1992年10月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出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及其成员。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二中全会
1993年3月5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八五计划若干指标的建议》,将国民经济增长速度由原定平均每年6%调整到8-9%。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经过与党内外协商形成的,拟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全会决定,将上述两个名单分别向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
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四中全会
1994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在领导全党继续进行的新的伟大的工程。会议增补黄菊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吴邦国、姜春云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五中全会
1995年9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建议》提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希同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其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建议依照法律程序,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并继续进行审查。增补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王克、王瑞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耿全礼、马启智(回族)为中央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
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会议根据全面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分析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总结了经验和教训。本次会议把主要讨论方向放在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方面。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2074人。江泽民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报告着重阐述了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指出,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报告提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报告还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会议还通过中纪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一中全会
1997年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选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及其成员。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二中全会
1998年2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经与党内外协商形成的,拟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推荐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和拟向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推荐的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人选名单,决定将上述两个名单分别向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推荐。全会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三中全会
1998年10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农村改革20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创造的丰富经验,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确定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方针。全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欧泽高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委员;决定增补曹刚川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四中全会
1999年9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会高度评价国有企业在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中的重要作用。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许运鸿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号召,全党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同心同德,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同志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中国共产党十五届五中全会议
2000年10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全会高度评价了改革开放20多年特别是九五计划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全会按照十五大对新世纪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展望和部署,提出了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鹏航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全会号召,全党动员起来,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十五目标,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努力奋斗!全会决定递补中央候补委员岳海岩、黄智权、王正福同志为中央委员。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3人,中央候补委员14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