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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选编]延吉中学聘用合同制实施意见 | |||||
| 作者:新闻采编 介绍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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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杨浦区教育局《关于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杨教12002]28号)的要求,在严格编制、i考核、聘用、管理和加强民主监督的基础上,规范岗位设置,规范竞争上程序,进一步做好学校的聘用合同制工作,实行校务公开,提高聘任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学校制订的《竞争上岗聘任程序》、《考 核评价方案》公示,其中《考核评价方案》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本实施意见与《延吉中学聘用合同制方案》( 延吉中学竞争上岗聘任程序: 1、 学校根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编制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具体实际,按照精于高效、专兼结合的要求,设置教职工岗位。 学校的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和职数向教职工公布。 2、 教职工根据学校公布的设岗情况和岗位任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2-3个竟聘意向。 3、 教职工在各自竞聘的范围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述职。 4、 各部门负责人按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竞聘对象的考核意见(同级教师职务考核名次),综合竞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出勤情况以及述职情况提出岗位聘用意见。 5、 学校聘用合同制丁作领导小组对部门负责人提出岗位聘用意见,进行审核和平衡。 (1)竞聘意向经学校聘用合同制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在征得本人向意并在竞聘意向书上签字后,再签订岗位任务书;然后,统一公布聘任结果。 (2)未能在竞聘意向内受聘的教职工,如学校愿意协调并给予安置的,须事先征求教职工本人意见,经本人同意并在协调意向书上签字后,再签订岗位任务书,在暑假结束前予以公布。 (3)落聘人员对考评结果、竞聘程序及竞聘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校调解小组。调解不成,可由教职工代表委员会审议。如审议结论与学校聘任决定一致,学校聘任决定生效。如审议结论与学校聘任决定不一致,应召开学校聘用合同制工作领导小组与教代会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协调解决。落聘人员按《延吉中学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未聘人员岗位流动的意见》有关条款安置。 6、聘用合同履行手续,做好聘用合同期满人员聘用合同的续聘或解聘工作。 与学校签定一定期限聘用合同的教职工,聘用合向期满的,学校和个人应提前一个月将是否续签聘用合同的意向先告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的,应于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续签一定年限的聘用合同。如合同双方中一方不同意续签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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