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上理新闻 | 教学科研 | 德育园地 | 师资队伍 | 雁过留声 | 资源中心 | 党团建设 | 图情信息 | 教工之家 | 校科研室 | 
您现在的位置: 上理工附中 >> 信息公开 >> 单位概览 >> 单位简介 >> 介绍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食堂卫生制度     ★★★★★ 【字体:
食堂卫生制度
作者:佚名    介绍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3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定期参加体检。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向领导反映、离岗。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要做到“三白”“四勤”,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严禁在厨房和工作间内吸烟。

(3)必须验看供货单位卫生许可证等执照,并索取复印件备案。食品进货和领用应有卫生质量验收制度。

(4)冰箱内食物要生熟分开,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霜薄气足。

(5)不使用或出售过期、变质的原料和食品。

(6)生熟菜肴和刀具要分开存放,容器生熟分开专用,有明显标志。

(7)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现烧现卖,隔夜饭菜必须回锅重新烧透,菜肴要留样(5两,48小时),严防食物中毒。发现意外,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8)餐具、用具去渣、除油、清漂、消毒(不少于30分钟)要有专人负责,工作间要有消毒设施。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记。

(9)要有切实可行的排污、防尘、除害和灭蝇措施。

(10)班前工余清洁、检修工作设施,保持整洁,保证正常使用。

    (11)厨房工作间和餐厅的内外环境布局合理、整齐、干净,坚持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到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专人检查。

 

                                              上理工附中

                                              2005年5月

介绍录入:eleanor    责任编辑:eleanor 
  • 上一篇介绍:

  • 下一篇介绍: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介绍
  • 食堂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 食堂工作制度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