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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堂卫生制度 | |||||
| 作者:佚名 介绍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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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定期参加体检。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向领导反映、离岗。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2)工作人员要做到“三白”“四勤”,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严禁在厨房和工作间内吸烟。 (3)必须验看供货单位卫生许可证等执照,并索取复印件备案。食品进货和领用应有卫生质量验收制度。 (4)冰箱内食物要生熟分开,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霜薄气足。 (5)不使用或出售过期、变质的原料和食品。 (6)生熟菜肴和刀具要分开存放,容器生熟分开专用,有明显标志。 (7)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现烧现卖,隔夜饭菜必须回锅重新烧透,菜肴要留样(5两,48小时),严防食物中毒。发现意外,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8)餐具、用具去渣、除油、清漂、消毒(不少于30分钟)要有专人负责,工作间要有消毒设施。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并有明显的标记。 (9)要有切实可行的排污、防尘、除害和灭蝇措施。 (10)班前工余清洁、检修工作设施,保持整洁,保证正常使用。 (11)厨房工作间和餐厅的内外环境布局合理、整齐、干净,坚持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做到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专人检查。
上理工附中 200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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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绍录入:eleanor 责任编辑:eleano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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